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学历证书
(一)校名: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家代码:13757
(三)校址:
1.龙泉校区南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2.龙泉校区北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欣路25号;
3.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苑路1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二章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招生计划。
最终春季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批复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章外语语种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四章学费标准
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文件执行。学校应用越南语专业一、二年级学费5000元/生·学年,三年级留学越南,学费800元美金/生·学年(收越南币,根据入学交学费时的越南联银价值来折算);其余春季招生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
第五章住宿标准
(一)龙泉南院校区9栋附楼4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学年;7栋、9栋6人间住宿标准为400元/生·学年;20栋6人间住宿标准为450元/生·学年;
(二)龙泉北院校区6人间住宿标准350元/生·学年;
(三)其余6人间住宿标准均为800元/生·学年。
第六章招生对象及资助政策
(一)招生对象
符合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应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云南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春季招生考试)。
(二)资助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免)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筑梦奖学金。认真执行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应届毕业生入伍奖励、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寒冬慰问等校内奖助项目,为学生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第七章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规定,按照分数优先、参考志愿原则录取。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联系方式
(一)招生就业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二)招生电话:0871-65237409、65237414
(三)学校网址:www.ynmec.edu.cn
(四)学校微信公众号:YNJDXY2004
(五)招生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YNJDZJB
第九章其他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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