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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 来源: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7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6]5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800001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第五条 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集体讨论决定自主招生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委员会下设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全市招生)总计划65人,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代码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

学制

Z800001

01

电子商务

20

5

02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20

5

03

新能源汽车技术

25

5

费:前三年2200/学年,后两年6000/学年;

上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住宿说明:学校住宿资源有限,除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以外的考生,其它区考生入学后可申请住宿。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工作由学校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委员会负责,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招生专业计划数进行成绩排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剩余计划转入统一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我院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后,需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未被中招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的中考后,继续填报中考志愿。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前三年中职阶段2200/学年;后两年高职阶段6000/学年。

  第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650/学年。学校住宿资源有限,除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以外的其它区考生入学后可申请住宿。

  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免”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健全奖学金制度,学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在校内设立个人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形式,用以激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63724636

  2.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3.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4.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216室。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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