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14日起到4月20日止;
4.受理部门和电话:
纪委办公室:0571-83871579
教学与学生管理处(招生办):0571-83871131
5.公示期结束后,将名单上报省、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经批准后由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2023级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
职段拟录取名单
教学与学生管理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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