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 〔2025〕19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 〔20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深化招生 “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规范管理、严守招生纪律,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品牌形象;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考生及家长满意度,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相关规定。
(2)按照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安排,高效落实各项招生工作任务。
(3)审定学校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
(4)统筹推进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相关招生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5)负责对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录取争议的仲裁,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
(6)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办公室下设录检审核、
1.录检审核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做好招生方案的制定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3)做好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4)审查考生体检信息,如发现异常问题,及时与省招办联系沟通。
(5)做好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6)提出录取建议,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上传录取
(7)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及考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
主要职责:
(1)对考生资格复审进行监督。
(2)对考点封闭情况进行监督。
(3)按照职业技能
(4)对职业技能
(5)对职业技能
(6)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社会投诉。
(7)对职业技能
3.职业技能
教务处主要职责:
(1)做好上下联系及各二级学院之间的协调工作。
(2)做好组织、监督、管理考务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协助正、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填写考试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登记栏。
(3)协助主考召开有关会议,实施考试管理,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
(4)巡视考场,对每一场考试进行有组织的巡考,及时发现监考和考试舞弊行为。有条理地指导监考工作、解答疑难问题、处理突发事件。
各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成立各专业职业技能
(2)制定各专业职业技能
(3)审定各专业职业技能
(4)处理各专业职业技能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后勤处、保卫处、医务室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后勤处要做好对各考场的水、电保障工作及考生
(2)保卫处工作人员对应试考生进校做好登记指引工作。
(3)校医室做好考生身体突发状况的处理与上报工作。
三、招生专业
| 序号 | 专业大类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备注 |
| 1 | 财经类 | 2 | ||
| 2 | 2 | |||
| 3 | 2 | |||
| 4 | 2 | |||
| 5 | 2 | |||
| 6 | 建筑 | 2 | ||
| 7 | 建筑 | 2 | ||
| 8 | 地质 | 2 | ||
| 9 | 管理类 | 2 | ||
| 10 | 管理类 | 2 | ||
| 11 | 医药卫生类 | 2 |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完成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和体检的考生。
1.在我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符合免试政策包括免试入学的考生(含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要求。
五、职业技能
(一)
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及报名序号,分组进行考核,具体分组情况根据报名人数而定。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并根据自己的组别及
具体流程:资格审查→候考区外等待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考生抽签后按序号进入
(二)评分标准与方式
考生的考核成绩,根据各专业技能考核评分细则,由各专业
(三)
学校
(四)
六、成绩公示及录取
1.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校职业技能
2.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请复核。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技能
七、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
八、其他规定
1.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2.录取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3.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校
九、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359-2439999
监督电话:0359-24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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