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重点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轻工行业钟表与精密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国家航空模拟驾驶实训基地、国家GMP制剂生产实训基地、国家无人机生产制造和生物制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拥有国家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2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获批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天津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天津市科普基地,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恰佩克”全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等荣誉。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面向天津市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s://www.tjmvtc.edu.cn了解。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九条 高职学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8人间,8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院下发的2026年新生报到须知。
考试
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类别。
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 分,综合能力为200分。考试时长:语文为120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90分钟、外语为60分钟。
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考试说明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
考试时间。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测试实行全市联考。
对于符合《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5〕11号)规定的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并依据《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学院对于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在考试前一周通过学院网站对外发布。其他内容参照《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5〕11号)《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报考我校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后及时与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其他社会考生(含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我校,须参加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且拟报考我校的其他社会考生务必在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后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第十九条 录取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进行。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投档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考生所属类别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1.当录取某一专业时,若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2.若考生填报了非本人所属类别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二十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全市联考,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的有关规定。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6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八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相关规定,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二等3700元/人、三等3100元/人等;另外,我院还设立了标兵能手奖学金、自立自强助学金、困难生火车票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项目,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推进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乎做到全覆盖,奖学金覆盖面超过33%。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招就办官方QQ、登陆学院网站、拨打电话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https://www.tjmvtc.edu.cn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
招办官方QQ:1393649571
官方公众号: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官方抖音号: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监督举报电话:022-2866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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