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文化东路136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23年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工科类院校。学院地处国家级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占地面积283亩,投入资金3.2亿元(设备值5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行政、宿舍楼等10个单体建筑)。学院二、三期项目建设用地约455.5亩,总占地面积约738.5亩。
学院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依托地区资源禀赋与工业产业优势,以工科为核心办学特色,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打造“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信息技术应用”4个核心专业群,共有16个专业。实施“招生—培养—就业”三元一体联动育人模式,构建与地区现代产业适配的职业教育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126人,副教授17人,讲师42人;研究生50人。学院成立了学术委员会,组建院级名师工作室6个。评选专业带头人12名、骨干教师10名。聘请1名南京大学博士担任学院校企联合文教发展中心主任,聘请新疆工程学院6名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邀请塔河炼化等3家龙头企业高级工程师赴学院开展专题讲座,逐步健全学院客座教授库,完善教师专业发展组织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共设置招生专业11个,招生计划1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25 | 15 | 10 |
470208 | 分析检验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5 | 3 | 2 |
420401 | 油气储运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5 | 3 | 2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20 | 14 | 6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8 | 5 | 3 |
420801 | 环境监测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7 | 4 | 3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15 | 10 | 5 |
420302 | 测绘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35 | 25 | 10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10 | 8 | 2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10 | 7 | 3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文理兼收/理工/文史 | 10 | 6 | 4 |
第五章考试办法
第十条报考对象: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志愿填报:4月8日10时至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十二条考试内容及安排
考试内容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二)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8日10时至4月18日22时。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上面试,使用“钉钉”软件(最新版)。
(2)面试会议号:面试号、会议号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aksgyxy.com公布。
(3)面试要求:①考生须提前安装“钉钉”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②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③面试时考生在镜头中且1.5米范围内无人,调试钉钉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符合面试要求。④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⑤在考前提前加入钉钉面试群,并修改名称为面试号+姓名,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并宣读考试纪律。⑥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其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面试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网络信号畅通,全天登录钉钉用户,随时保持钉钉用户开启模式,考试当天及时接听考场呼入信号,考场连续2次呼叫未及时接通的考生,我院将在考试结束前再呼叫1次,如仍未接通,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开始前学院老师会与各位考生取得联系,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考试动态。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说明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做退档处理。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3.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4.拟录取公示: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月22日—25日将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官网:(http://www.aksgyxy.com)上予以公示,公示4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5.拟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aksgyxy.com)进入招生就业页面查看拟录取结果。
6.录取确认: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按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2026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收费标准1.测绘工程技术专业学费6600元/年/人,其他专业学费:3300元/年/人。2.住宿费:600-800元/年/人(6-8人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文化东路136号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42000
联系电话:0997-7700292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aksg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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