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街26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硬件设施实力雄厚,规划总占地 800 余亩,规划总投资 14 亿元,规划建筑面积 30 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及完备的实训设施。涵盖教学楼、实训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室内体育馆、室外标准运动场等,全面实现智慧校园建设,为教学实训与师生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共设置招生专业21个,招生计划8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420107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530701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530302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460301 | 3 | 文理兼收 | 8 | 4 | 4 | 其中:南疆普通类2名、单列类3名 | |
420504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2名 | |
460306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410113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单列类1名 | |
500211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500212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2名 | |
460701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460704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450201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440301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2名、单列类1名 | |
420307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510202 | 3 | 文理兼收 | 6 | 4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2名、单列类1名 | |
510201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510204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540202 | 3 | 文理兼收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 | ||
410103 | 3 | 文理兼收 | 4 | 2 | 2 | 其中:南疆普通类1名、单列类1名 | |
410114 | 3 | 文理兼收 | 2 | 1 | 1 | ||
410303 | 3 | 文理兼收 | 2 | 1 | 1 |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第十条 报考对象: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4月8日10时至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 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最终志愿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由学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面试为主,时间为4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关注学院官网,届时将在官网公布考试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的,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为网上打印,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可以在2026年4月14日登录学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
(二)录取说明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3.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4.公示及拟录取查询:考生可于4月22日-25日登录
5.录取确认: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6.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第十四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仅提供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2026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按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33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6人间)。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即学生根据家 庭经济实际状况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勤工俭学”等。
第八章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
街269号,邮编:848116,联系电话:0903-7820358,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kyzy.edu.cn。
终审:Adm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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