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确保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代码:1122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
(一)办学层次:专科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8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实施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以学校纪委、监察室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艺术类专业类别 | 学制 | 2026年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 ||||
合计 | 292 | 146 | |||
520201 | 三年 | 85 | 42 | ||
520601 | 三年 | 15 | 8 | ||
470102 | 三年 | 20 | 10 | ||
570102K | 三年 | 8 | 4 | ||
570201 | 三年 | 6 | 3 | ||
520802 | 三年 | 14 | 7 | ||
590302 | 三年 | 12 | 6 | ||
500406 | 三年 | 5 | 2 | ||
530302 | 三年 | 6 | 3 | ||
460609 | 三年 | 12 | 6 | ||
540106 | 三年 | 1 | 0 | ||
530602 | 三年 | 5 | 2 | ||
460608 | 三年 | 11 | 5 | ||
530701 | 三年 | 8 | 4 | ||
560208 | 三年 | 13 | 6 | ||
550101 | 三年 | 9 | 5 | ||
550103 | 三年 | 10 | 5 | ||
510201 | 三年 | 7 | 4 | ||
510202 | 三年 | 5 | 3 | ||
510203 | 三年 | 4 | 2 | ||
510209 | 三年 | 12 | 6 | ||
510207 | 三年 | 11 | 6 | ||
430105 | 三年 | 13 | 7 | ||
第四章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报考要求
报考考生须在学院官网报名(zs.5aaa.edu.cn),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与报名确认信息相关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传予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便报名信息核实。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6日
2.网上报名网址:zs.5aaa.edu.cn
3.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3月22日—26日
4.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zb@5aaa.com
5.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三)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考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
3.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中职生提供在校期间最后一次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5.高职自主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家长和本人签字;
6.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扫描件;
7.考生一寸电子照片(照片不得美颜或修图);
8.报考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zb@5aaa.com,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第十一条成绩评定
总成绩(满分380分)=文化课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加分项(满分8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一)文化课折算成绩:
符合以下标准,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100分
1.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或任意五科合格的考生(成绩证明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
2.中职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以上。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80分。
(二)加分项及评定标准:满分8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加分,每项10分,每项只计一次,满分80分;考生材料需经过学院网络报名审核确认:
1.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4.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8.退役士兵。
(三)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面试主要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及专业素质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5.报考我院
6.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7.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二)户籍政策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核的京外户籍考生。
(三)其他规则
专业开班原则:单一专业不足15人需同相近专业进行合班上课。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一)语种要求:不限
(二)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对其进行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三)其他要求:无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520201 | 三年 | 19800 | |
520601 | 三年 | 19800 | |
470102 | 三年 | 18800 | |
570102K | 三年 | 13800 | |
570201 | 三年 | 14800 | |
520802 | 三年 | 13800 | |
590302 | 三年 | 13800 | |
500406 | 三年 | 15800 | |
460609 | 三年 | 20700 | |
530302 | 三年 | 14800 | |
540106 | 三年 | 13800 | |
530602 | 三年 | 14800 | |
460608 | 三年 | 16800 | |
530701 | 三年 | 15800 | |
560208 | 三年 | 15800 | |
550101 | 三年 | 15800 | |
550101 | 三年 | 15800 | |
510201 | 三年 | 16500 | |
510202 | 三年 | 16500 | |
510203 | 三年 | 16500 | |
510209 | 三年 | 17500 | |
510207 | 三年 | 16500 | |
430105 | 三年 | 16500 |
第十五条考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考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对于凡是取得
另外,学院根据各专业建设需要,对不同专业设定不同类型的校级和企业奖学金。其中选择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考生本人申请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时间来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其中,被
第十七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办学监督:
传真: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zb@5aaa.com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以上各项政策由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