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学府路100号,邮编362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5、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
6、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
7、投档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8、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9、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10、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福建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11、2026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12、实行
五、收费项目、标准
2026年我校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经批准并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住宿费(含空调设备使用费):5-6人间为970元/生/学年;7-8人间为650元/生/学年。
代办费:500元/生/学年(用于入学体检、军训服装及教材等,多还少补)。
六、学历证书和学生待遇
(一)学历证书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生源地
3、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2)学校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年度颁发专业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和优秀
4、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相应报酬,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5、学费减免: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后仍无法正常缴完学费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贫困学生。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无障碍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服兵役国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校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18959911178(微信同号)
QQ:385664642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cn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5-23522903
八、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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