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资格评审)结果如下:
专业 | 初审通过人数 | 最低学考折算分(含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 ||
学考折算未达100分 | 学考折算达100分 | 合计 | ||
护理学 | 435 | 1 | 436 | 72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1A3B) |
药学 | 244 | 3 | 247 | 83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4B) |
土木工程 | 242 | 1 | 243 | 77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2A2B) |
工业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304 | 1 | 305 | 74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4B) |
初审规则(章程第十条):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A等第数量多少排序。如仍相同,则高中综合素质评价A等第数量相同考生均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100分的考生,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用通过资格评审的人数比例。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一,我校报名系统同步开放登录及初审结果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招生办: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测试费缴纳
日期:2026年4月2日-4月12日
缴费方式:详见最新公告《2026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我校报名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4月13日完成更新,届时可查询。
3.请勿删除支付宝付款记录,以备特殊情况查询使用。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15日起
温馨提醒:
1.登录我校报名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象: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校园地图见附件二)
面试方式:英文测试(现场随机抽取短文)+无领导小组主题讨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 测试日期 | 报到时间 | 半天封闭测试 预计结束时间 |
土木工程 | 4月19日上午 | 7:00-8:00 | 12:10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
护理学 | 4月19日下午 | 12:00-13:00 | 18:00 |
药学 |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到校参加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交通住宿
见附件二。
附件一:
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附件二:
浙大城市学院交通住宿指南.doc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2026年4月1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