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6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
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昆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街269号
学校简介:昆玉职业技术学院是 2023 年 4 月获批设立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秉承 “立足兵团、服务新疆、辐射西部” 的办学宗旨,以建设 “万人规模” 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发展定位,专注培养区域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企业精准招才、高效引智的优选合作院校,更是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园地。学院硬件设施实力雄厚,规划总占地 800 余亩,规划总投资 14 亿元,规划建筑面积 30 万平方米。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2026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共21个,招生计划300人,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1 | 14 | ||
2 | 18 | ||
3 | 18 | ||
4 | 30 | ||
5 | 20 | ||
6 | 14 | ||
7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16 | |
8 | 8 | ||
9 | 24 | ||
1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8 | |
11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6 | |
12 | 水利工程 | 10 | |
13 | 24 | ||
14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14 | |
15 | 20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 | |
17 | 数字媒体技术 | 10 | |
18 | 10 | ||
19 | 10 | ||
20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6 | |
21 | 畜牧兽医 | 10 | |
小计 | 300 | ||
第五章考试办法
第七条报考对象: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第九条报考方式:考生于2026年3月27日12:00至4月6日12:00登录昆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t.btkyzy.edu.cn),进入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专业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5个专业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填、漏填信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兵团院校在山东省招生考试将统一时间进行线下考试,每位考生仅限填报一所兵团院校志愿,不得重复报名。
第十条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6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考试,总分300分,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 | 赋分分值 |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思想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
合格 | 40 | 40 | 4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不合格 | 20 | 20 | 20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2.素质测试
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等,总分3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素质测试时间:2026年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素质测试地点:具体见考试方案及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为网上打印,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可以在2026年4月10日—4月11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t.btkyzy.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素质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缺考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4.素质测试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5.已被山东省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
6.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昆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btkyzy.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院官网(https://www.btkyzy.edu.cn)。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院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学院一旦收到考生的放弃申请书,该申请将不可撤销,请考生在提交前务必谨慎考虑。
第十四条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凡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费:3300元/年/生。
住宿费:800元/年/生(6人间)。
(二)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即学生根据家 庭经济实际状况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勤工俭学”等。
第八章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昆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昆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03-7820358
学院官网:https://www.btkyzy.edu.cn
招生咨询QQ群:1094300275、1091834157
邮政编码:848116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长安街269号
终审:Adm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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