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 |||||||||||||||||
三、招生层次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 |||||||||||||||||
四、办学类型 |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6年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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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通过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保山市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资格由云南省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认定。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其中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列明的6种疾病者不予录取。 (2)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 |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其中: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11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使用云南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中包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个科目的职业适应性 以上各科成绩均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其他单位(部门)组织任何考试。 | |||||||||||||||||
十二、录取规则 | (1)录取成绩组成 合成总分满分600分,其 (2)录取规则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数学量化成绩、语文量化成绩、外语量化成绩、物理量化成绩、 考生必须具有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11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减免 | ||||||||||||||||
住宿费标准 | 减免 | |||||||||||||||||
十四、资助政策 | 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减免其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此外,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全程接受我校 举报电话:021-54189228(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cp.edu.cn 学校官网“其他类型招生”专栏:www.scp.edu.cn/list.aspx?nid=319&cid=503 咨询电话:021-68159622(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1)考生可于2026年5月10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对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6年高考录取期间办理完成全部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被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3)本章程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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