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工程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高职单招总计划400人,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者优先录取。专业招生计划分三类考生: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3.退役士兵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同一专业不同类别招生计划可做相应调整。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志愿填报方式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时间: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试方案和成绩查询
第十六条 考试方案
所有报名我校考生,包括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对口招生报名考生,均按照省考试院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退役士兵信息为依据,分为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如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不全,则视为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按照该类别考生要求进行考试和录取。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成绩等级,成绩等级对应分数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BCD等级制的考生赋分规则:A级=100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5分,满分合计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BCDE等级制的考生赋分规则:A级=100分,B级=88.75分,C级=77.50分,D级=66.25分,E=55分,满分合计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30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满分300分。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与职业素养等,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信息确定退役士兵考生名单。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
(1)文化知识考试
2026年4月27日 8:30-11:00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6年4月27日 13:00-17:00
2.地点: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3.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4月26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凭身份证号及后六位(http://zs.hltn.edu.cn/)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 赋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中予以相应赋分: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计30分、获三等奖计20分(团体奖项须为第一成员)。身份证、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对应的正式文件等关键信息须一致。
考生须于4月26日8:00-17:00将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正式文件纸质版提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 成绩查询
1.4月30日发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ltn.edu.cn)凭身份证号及后六位查询考试成绩。
2.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须于4月30日(8:00-12:00,15:00-18:00)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1.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学校考务中心填写《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复核;2.在学校网站下载填写《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至考务中心邮箱并电话确认申请复核。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邮件未成功发送或超过申请时限等原因导致未能复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话:0379-65230311
电子邮箱:jiaowuchu403@163.com
3.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完成后,由考务组将复核结果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再次登录学校官网查看。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第二十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于4月2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须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为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各专业分为以下三类考生进行录取:(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3)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三类考生。
3.根据三类考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学校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三类考生的单招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依次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等级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如以上成绩依然相同,再按照化学、生物、政治、物理、地理、历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条件且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4.仅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者,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其他加分政策执行河南省加分政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教育部和高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费:医学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为3700元/生·年;理科类为4200元/生·年。
住宿费:6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待遇:在校修业三年期满,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校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就业。
第三十条 奖励和资助
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有学业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明学生奖、自强之星奖、优秀应届毕业生奖、文明班级奖、文明宿舍奖等多类奖项。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奖励和资助相关政策如遇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5234003 65232020
招生监督电话:0379-65199557
网址:https://www.hltn.edu.cn/ 邮编:471023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对以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一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实施。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中医养生保健 | 520417 | 100 | 48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30 | 480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90 | 3700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490208 | 70 | 4200 |
康复工程技术 | 490215 | 50 | 4200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570306 | 60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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