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202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学校国标代码:13796
第五条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6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195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30 | 中职毕业生 | |
2 | 35 | 中职毕业生 | |
3 | 50 | 中职毕业生 | |
4 | 50 | 中职毕业生 | |
5 | 30 | 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4月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签订相关政策知晓承诺书。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4月5日13点前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 | 职业技能 |
语文、 | 专业技能 | |
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条 根据国
第十八条 4月15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是通过此次高职单招拟录取且公示的考生,无须参加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或技能高考。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年5000元 | |
每生每年5000元 | |
每生每年5000元 | |
每生每年5000元 | |
每生每年6500元 |
注:本次单独招生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缴费时间和步骤详见考生须知)。在2026年4月5日12:00之后,对于已报名缴费成功且学校已完成考场编排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体检费及杂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他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386753、87178320;
网上咨询QQ群:465276484
学校网址:http://www.whmz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whmzxy.edu.cn/zsw/
电子邮箱:449820979@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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