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中段
学校情况简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审查考生资格、统筹专业考试、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录取等工作,并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学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
(一)校本部
专业名称:
教学地点:
(二)联合培养地
1.专业名称:
教学地点:
2.专业名称:
教学地点: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招收符合贵州省相关规定的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生。
第六章 专业课考试
第九条 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有关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式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请考生2026年4月3日后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进行查看:
教务处网站:http://www.zync.edu.cn/jwc/
第十条 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并且专升本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请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退伍军人需另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竞赛获奖免试考生需另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资格审查负责审核考生是否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和考生专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专升本”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按省教育厅制定的《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执行),如果考生未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一条 专业课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课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各专业课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
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我校按省招生考试院投档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免试生录取
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免试考生)录取工作,按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本校2026年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具有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学校根据
第十八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
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发现考生体检情况不满足所录取专业要求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0851―28927462 2758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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