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流程,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职业教育本科(以下简称“职教本科”)招生工作,涵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类别。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 4153011556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
办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学府路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审议、决策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委员会由
第五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2026年职教本科招生计划共80人,招生专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普通中职(含中专、技校、职高)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3.参加2026年云南省职教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及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详见本章程第五章第八条第7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规定,并予以认可执行。
2.专业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均同等对待。
3.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均全额分配至招生专业,不单独设置预留计划。
4.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5.若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均按不含照顾加分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理论
6.录取期间,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按考生所报志愿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7.体检标准严格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执行
1.普通职教本科专业:4500元/年;
2.住宿费:一类六人间800元/人/学年,二类六人间600元/人/学年,八人间450元/人/学年。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十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按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专业所属二级学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14个自然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76-2825077;
学校官网:http://www.ws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876-2666609;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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