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294号文件精神和其他相关
第一条学校名称
第二条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长江路校区)、商丘市阳光路188号(阳光路校区)、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16号(虞城校区)。
第三条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学校简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对象
第七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高职单招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报名和考试
第九条报名须知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十条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6年4月26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三)考试要求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25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
高中生
1.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
采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和外语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进行赋分的方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别为100分。
因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部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B、C、D、E五档,也有部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B、C、D四档。根据考试院推送的不同类别考生等级,我校采用两种赋分办法:
(1)学业水平等级为五档的考生
语文、数学、外语赋分:
A:100分;B:90分;C:80分;D:50分;E:40分。
(2)学业水平等级为四档的考生
语文、数学、外语赋分:
A:100分;B:90分;C:80分;D:40分。
2.职业适应性
(1)
(2)
中职生
1.文化素质
(1)
(2)
2.职业技能
(1)
(2)
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
(1)
(2)
2.职业适应性
(1)
(2)
退役士兵考生
1.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政策并通过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
2.职业适应性
(1)
(2)
第十一条成绩发布方式:考生登录
第十二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程序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免试录取程序申请免试。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在4月1日-6日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单招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根据分类别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高职文、理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138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五条资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184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44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880元/生·年。
(三)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生·年。
(四)勤工俭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
(五)学费减免
1.服兵役学生国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专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2.学校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15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六条毕业及就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有关说明
(一)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历史、物理限制。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如遇政策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学校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020799 /6927777
传真:0370-3020799
举报电话:0370-6926666
学校网址:https://www.sqgxy.edu.cn
招办邮箱:sqgxyzb@sqgxy.edu.cn
来校路线:自驾或市内乘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到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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