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
办学类型:
第三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航天城校区(海淀区西北旺皇后店路6号)
第四条 招生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6年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制 | 上课地点 |
540112 | 10 | 三年 | 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 |
备注:
1.招生计划中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各占一半。
2.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九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6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2:00
(三)报名网址:https://zs.bcu.edu.cn/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间内使用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随后在“查看报名信息”页面打印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于考试当天交给学校,报名表内容以系统填报保存信息为准,修改无效。
2.缴费: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3月26日15:00-3月27日15:00
缴费方式:请点击查看我校《2026年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且按我校要求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方具备考试资格,考试包含笔试与面试,具体考试要求及方法见我校发布的《2026年
第十一条 按照北京市要求,原则上每个考生同一时间仅可报名参加一所院校的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请谨慎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要求方具备录取资格。成绩计算方法和合格要求见我校招生网后续发布通知。
(二)根据“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
(三)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四)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本次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十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
(二)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及第九条涉及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勤贷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学生奖励主要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个系列,其中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省部级奖学金包括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奖项;校级设立四个等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十余项奖项。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考生应在申报材料及考试过程中秉持诚实、诚信的原则,若有谎报信息、伪造材料、违纪舞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早于本章程的有关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一条 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归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招生网址: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