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3.志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高级中等
6.年龄为 16 周岁以上、22 周岁以下(2004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
7.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
(1)身高: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 17.3 至 27.3之间,女性在 17.1 至 25.7 之间。(精确到 0.1,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
(3)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 4.8 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面部、五官、脊柱、骨盆、胸廓畸形,无骨、关节畸形或缺损,无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无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不超过 15 度,肘关节外翻不超过 20 度,两下肢不等长不超过 2 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 7 厘米,无文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难以治愈或具有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无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 15 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二)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7 日。
(三)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浙江警察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cxy.cn/zsxxw)网上报名专栏,进入浙江公安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 元。
三、综合
报考
(一)
参加
宁波、嘉兴、湖州 5 月 1 日
温州、绍兴、舟山 5 月 2 日
金华、台州、丽水 5 月 3 日
杭州、衢州 5 月 4 日
4 月 17 日 9:00 至 4 月 19 日 17:00,考生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综合
(二)
(三)
综合
1.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面试结果当场告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上签名确认,不再参加心理
2.心理
心理
3.体能
(1)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 秒,女性≤10.4 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 次,合格标准:男性≥205厘米,女性≥150 厘米。
(3)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4 分 35 秒,女性≤4 分 36 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 次/分钟,女性≥25 次/分钟。
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
体能
四、录取规则
(一)填报志愿
经综合
(二)政治考察
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投档前须进行政治考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相关要求,按男女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政治考察人数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学院按照浙江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设区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设区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治考察,非省内户籍随迁子女由毕业前学籍所在地司法局进行考察。
(三)录取
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 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学制待遇
学制三年,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的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依规择优录用。
六、收费标准
学费:6000 元/学年;住宿费:六人间 1200 元/学年,四人间 1600 元/学年,寝室由学院统一分配。
七、监督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
学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6836631。(传真)
(二)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相关申请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条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 3 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承担。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 号大街 688 号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传真:0571-86836631
学校网址:www.zjj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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