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银川能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国标代码:13820
四、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五、邮政编码:750105
六、学校简介
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1999 年建校。学校现有王太校区、滨河校区两个校区,以及闽宁培训中心和鹤泉湖实训中心。目前校园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一亿元;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92个,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116个;拥有宁夏单体最大的图书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拥有纸质图书130万余册,电子图书200万余册,在校生17000多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部),3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等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能源化工为特色,以数字信息和能源电力为两翼的多学科专业协同发展体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硕士以上教师491人,占比77.3%,教授、副教授136人,“双师型”教师 193 人,自主培养博士70人,引进区内外科研院所、企业高级技术人才160余人,引进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3人,自治区“313”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5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银川市高精尖紧缺人才1人,自治区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
学校紧扣强化学科专业建设,紧扣宁夏 “六新六特六优 + N” 产业需求,优化专业布局。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 1 个、重点学科 1 个、优势特色专业 1 个、重点(培育)建设专业 3 个、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5 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2 个。学校坚持内涵发展, 注重应用型办学特色培育,形成了工科为主体的能源化工专业特色、实践育人特色、“三合三融”创新创业特色等三大办学特色,建有2个区级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思路,探索出“三全五育融通、理实赛证结合、校政企行协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开放式办学,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福州大学等国内外多所名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学生访学、学历生培养等合作。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每年组织数百名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累计获得奖励310项,有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建校至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毕业生 6 万余名,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银川能源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制定202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宁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2800元/年。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参加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四章 录取及报到
第七条 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参加考试所应达到的最低总分(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数标准,即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第九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26年4月1日前关注“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众号中“银川能源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下载并填写《银川能源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报名。
第十三条 报名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银川能源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2026年高考报名登记表(此表考生须持高考考生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
4、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四条 现场确认地点: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处,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考试方式分为面试(符合免笔试条件公示)、笔试(语文、数学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两种形式。考试流程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且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公示后进入录取环节;面试合格但不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进行笔试。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地点:考点设在银川能源各地、市招生点,考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第六章 奖励资助减免政策
第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励,6000元/生/年;
3、普通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人均3700元/年;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每人3700元/年;
4、燕宝奖学金:宁夏籍学生享受燕宝奖学金2000元/生/年。
5、服兵役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高职学费减免:宁夏籍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享受高职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4200元/学年;
7、勤工助学:对家庭困难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8、助学贷款:凡是被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每年可贷20000元;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宁夏籍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到基层连续服务满三年,期满后两年内提交相应材料办理学费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当年政策决定。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银川能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6年银川能源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ycu.com.cn
联系电话:0951-8109777、8116777、8409260、8409382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 (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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