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度建设
规范注册入学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学费 (元/年) | 拓展学分 (学分/年) | 备注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3 | 11680 | 12 | 260元/学分×12学分 |
420906 | 消防救援技术 | 3 | 11680 | 12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10680 | 12 | |
460501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10680 | 12 |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16680 | 12 |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16680 | 12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9680 | 12 |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4680 | 12 | |
510216 | 密码应用技术 | 3 | 14800 | 12 |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16680 | 12 |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12680 | 12 | |
520903 | 视觉训练与康复 | 3 | 10680 | 12 |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9680 | 12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14680 | 12 | |
570302 | 休闲体育 | 3 | 9680 | 12 |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9680 | 12 |
注:
(1)中职毕业生报考不受原专业限制。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示的招生计划为准。
(2)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35号)要求,我院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实施方案(试行)》(大枫院发〔2025〕19号)执行,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2026级新生学年学费由专业学费和拓展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学费标准为9680-16680元/学年;拓展学费标准为260元/学分,一学年共12学分,合计3120元/年。
(3)新生入学时,需按要求完成专业学分与拓展学分修读方可满足学业要求。针对拓展学分的修读及对应学费缴纳,新生可结合自身家庭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①一次性缴纳本学年全额学费(含专业学分学费、拓展学分学费):选择本方式的学生,需通过微专业学习完成拓展学分修读,获取对应学分;
②仅缴纳本学年专业学分学费:选择本方式的学生,须先与学院签订拓展学费缓缴协议,通过参与学院认定的教学实践项目完成拓展学分修读,并以项目获取的劳动报酬补交对应拓展学分学费。
四、工作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8点—4月29日24点,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dlfy.edu.cn。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试点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考生也可以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6:00。
3.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20元。
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二)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设一个服从调剂志愿。
(三)录取办法
1.按照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普通高中考生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等三科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成绩;中职毕业生依据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情况,择优录取。普通类学生在成绩相同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或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4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注:注册入学试点不涉及考试命题,故无相关命题管理办法。
(四)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五)录取查询时间及录取备案时间
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预录取信息。查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5月15日,录取备案时间为2026年5月2日。
(六)宣传方式
我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新生按照我院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按照省厅有关要求,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2.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通过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生,二等3150元/生;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生;对于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助学金3700元/年。在校期间学院免费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五、联系方式
0411-84899111、84899222(大黑石校区)
0411-87168111、87168222(七顶山校区)
招生申诉举报电话:0411-86761304
网址: http://www.dlfy.edu.cn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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