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6〕2号)的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代码:8880030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按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办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2026年五年一贯制招生开设护理专业,招生类型为“全省统考”,依据文化课成绩进行招生录取。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1 | 护理 | 520201 | 50 | 文化课全省统考 |
第五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方法
第一节 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外省户籍的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考生报名所在地级以上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在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入学的第三年),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第二节 报名方法
第十六条报名工作按照“考生预报名(注册、填报基本信息、上传相片、提交审核)—报名点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确认—考生缴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考生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一)预报名。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18日18时,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完成注册、填报基本信息、上传相片、提交审核等预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注册信息。
2.填报基本信息。考生注册成功后,须认真阅读《考生守则》,逐项填报基本信息:个人资料(姓名、出生日期等)、联系方式、简历、家庭关系、报名点(即参加文化课考试的地点,非报考院校)、术科考点(建议选择与文化课考试相同的考点参加术科考试)、计划类别、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等。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项术科考试,如同时报考普通类专业和术科类专业,计划类别应选择相应的术科。考生填报完基本信息并保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预报名号。提交网上审核前,考生可凭预报名号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报名相关信息或上传相关资料。
3.上传相片。考生凭预报名号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相片采集”功能指引拍摄本人相片并上传。系统验证相片不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上传相片进行人工验证,人工验证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提交审核。
4.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考生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人脸面、国徽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或监护人页,本人页)。
(3)学生证原件或所在中学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6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6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须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随迁子女资格认定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市招生办负责,相关资料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后,须点击“提交审核”,完成预报名;超过预报名时间未提交审核的,不可再提交。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再进行修改。
(二)报名点网上审核。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20日18时,报名点对已成功预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或提交材料,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三)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于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20日18时登录报名系统,对经报名点审核通过的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前,考生应认真核对《2026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随迁子女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信息,尤其要逐字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报名点和术科考试等关键信息。
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因考生录入错误、不认真核对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缴费。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27日前,向选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考点为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的考生,应根据学校通知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收取后不予退回。
(五)考生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8日9时至4月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完成网上确认、未向选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费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予安排考试。
第六章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第一节 考试时间
第十七条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在2026年4月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二节 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
考点为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的考生,考点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
第三节 考试内容
第十八条 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制卷、评卷,各考点(招生院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22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第四节 录取方式
第十九条 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投档。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学校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检索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网址: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被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6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院校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复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前三年学费(元/年) | 后两年学费 (元/年) | |
学费减免前 | 学费减免后 | |||
1 | 护理 | 20000 | 16500 | 19800 |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前三年学费减免3500元/年:全国农村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东莞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前三年住宿费1500元/年,后两年按当年学校普通高职新生住宿费标准收取。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27
传真:0769-83076600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欣欣
监督电话:0769-83076896
电子邮箱:527675119@qq.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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