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为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二条 学校2026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招生专业(类)、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
表1
组别 | 专业(类)名称 | 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参考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A组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32000 |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33000 | |||
15 | 物理, | 33000 | 一年级就读于钱湖校区,后续就读于余姚校区 | ||
10 | 物理, | 33000 | |||
15 | 物理, | 33000 | |||
25 | 物理, | 33000 | 含 | ||
25 | 物理, | 32000 | 含 | ||
10 | 物理, | 33000 | |||
10 | 物理, | 33000 | |||
10 | 物理, | 32000 | |||
10 | 物理, | 33000 | |||
15 | 物理, | 32000 | 一年级就读于钱湖校区,后续就读于余姚校区 | ||
B组 | 4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国际化升学方向 | |
40 | 不提科目要求 | 65000 | 四年均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要求,颁发 | ||
45 | 不提科目要求 | 58000 | 四年均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要求,颁发 | ||
45 | 不提科目要求 | 65000 | 四年均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要求,颁发 |
注:学费以政府物价部门备案批准的为准。
第三章报名
第三条 报考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类)的要求。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
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
表2
专业(类)名称 | 报名条件 | 备注 |
70分 | 学业水平 成绩计算办法: A-12分、B-9分、C-6分、D-4分 | |
65分 | ||
60分 | 学业水平 成绩计算办法:A-12分、B-9分、C-6分、D-4分( |
4.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第四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
2.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报名我校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
3.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7日9:00至 3月20日17:00。
第四章考试与选拔
第五条 初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
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届时会显示“初审通过”。
第六条 综合素质
1.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张打印)。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素质
第七条 综合素质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
第八条 入围
综合素质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6年高考,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
第十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
第十一条 录取
1.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按考生专业(类)第一志愿、综合成绩和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专业(类)投档基准线,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高考位次号先后进行择优录取。
2.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小数点舍去)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
第十四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 关键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时间:3月27日;
报名费缴纳时间:4月3日—4月1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4日13:00-4月19日;
学校综合素质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5日前(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通过公示后公布;
志愿填报时间:6月下旬(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时间:7月中旬(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录取时间)。
第十六条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十七条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不同专业(类)学生就读的校区、学费等与同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同专业(类)学生一致。除明确的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地址:浙江宁波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zw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wu.edu.cn
招生电话:0574-88222065(传真)、88222066
招生微信:zjwlxyz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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