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12753
主管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第六条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简介(坚持考生自愿原则,被录取后进校不能转专业)(招生代码:5908)
1.“
培养情况:该专业开设Building Construction建筑构造、Structures建筑结构、BIM建模、Construction Surveying施工测量、Construction Methods施工技术和Construction measurement and pricing
就业情况:就业方向主要为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公司、监理公司、设计公司、
2.“
培养情况:该专业开设
就业情况:毕业生可在软件和信息技术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进档考生须在2026年4月17日12:00前的工作时间段,由本人及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7)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联系电话:0816-2202104。
第十七条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学生的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16-2202104 2202113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邮政编码:621000
监督电话:0816-2571927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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