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就学校区: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
二、学校简介
学校地处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与北京毗邻,和天津交界,占据了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学校建有国家级文物保护修复综合技术中心、省级博物馆、文泰图书馆、东方育人馆、校内艺术馆、高尔夫训练场、网球馆、游泳馆、羽毛球馆等。是周杰伦歌曲《浪漫手机》MV的拍摄地,是张艺谋导演的电影《第二十条》的取景地。校园采用园林式、生态型、景观化设计,四季如画。
学校现有文物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数字传媒学院、人文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共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9万余人,开设2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物艺术为特色,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引领的文理交融,专业互通,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优越的办学条件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沃土,建有7栋实训大楼、2个教育部立项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2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中心)和27个大师工作室(坊)。
学校坚持“大师领航,双师执教”,引进了一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及博士生导师、大国工匠、非遗传承人、国家队教练等大师、双师深耕专业建设,执教项目化教学。现有享受国务院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6人、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6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大国工匠”型专家及技能大师38人、非遗传承人9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目前学校有1个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校秉承“人文、智慧、开放”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自强自立的应用型人才。未来,学校将继续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不断提升办学质量,让每一位学子在与时俱进的河北东方学院扬起成长成才的理想风帆,逐梦远航!筑梦东方,圆梦东方!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注:
1.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入学须知》。
2.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3.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各联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 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 个志愿(院校+专业)。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学相关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
(一)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因病或参军等其它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每名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
(二)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河北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6-2901888 0316-2901877
学校主页:https://www.hbdfxy.cn/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河北东方学院
邮编:065001
河北东方学院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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