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的文件精神,2026年我校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依据考生校测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生对象及范围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江苏省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校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退役士兵需于2026年3月5日前将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提交我校(审核表见文末附件)。
招生专业及计划

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8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20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1200元/年(多退少补)
(5)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1. 高考报名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取得成绩。
2.高职提前招生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3月12日至3月14日17:00止。
(2)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
(3)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可填报1所高职院校志愿;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3.退役士兵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校测+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校测
我校设置校考环节,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3月28日来我校参加校测。考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机考。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考试成绩,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校测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等有关规定收取60元/人,具体缴费、校测细则以3月19日我校招生网站(zs.ivt.edu.cn)公布为准。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核内容由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组成,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3.退役士兵考核办法
退役士兵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需要参加校测,依据校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依据省考试院公示名单,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1.录取原则
成绩总分600分,由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00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每合格1门折算为30分,不合格1门折算为15分,满分300分。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与专业志愿录取同步进行。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艺术(美术)类同分考生按照省艺术(美术)统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不再另行组织艺术校测;普通类同分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2. 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相关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3. 退役士兵录取原则
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作要求,依据校测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日程安排

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职教师组成的考评组,考核结果由考评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纪委监督电话:0512-62557097。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考生如对本人校测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三天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资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助学金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6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人每年3700元,可分设2700元/生、3700元/生、4700元/生三档发放;
4.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20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5.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5000元/年;
6.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7.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8.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须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3.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本实施方案由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联络方式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 邮编:215123
招办电话:0512-62557079,62557073,62557077,62557072
咨询热线: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招生网址:http://zs.ivt.edu.cn
监督电话:0512-62557097
公共交通到达路线(仅供参考):
1.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金谷路站(1口)出→步行1.3公里到达学校北校门。
2.乘坐轨道交通8号线→裕新路站(3a口)出→步行1.1公里到达学校西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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