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26年我校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6年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215
3.学校标识码:4132013749
4.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学校简介
学校肇始于1933年创办的江苏省宜兴初级陶瓷科职业学校,历经江苏省立宜兴陶瓷科职业学校、陶都工业大学、江苏省宜兴陶瓷工业学校、江苏省宜兴轻工业学校等办学阶段,2004年升格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经过9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设有陶瓷学院、传媒艺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艺术与设计学院、时尚艺术与设计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4个公共教学单位,开设3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近12000人。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学校教务处负责招生考试命题、考试组织、阅卷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提前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后拟定,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提前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条报名条件
考生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1.报考普通类、现场工程师班、订单班专业要求合格性考试至少8门合格。
2.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要求合格性考试至少6门合格,同时,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分数不低于175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招生的艺术类(美术)专业。
3.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至少5门合格,同时,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分数不低于150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不得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一条学校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
1.第一轮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14日17:00
2.第二轮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4月14日9:00-15:0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
1.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
2.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美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3.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订单班的考生须第一专业填报该项目专业代号,再填其他5个专业代号及勾选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五条提前招生(校测办法)
1.报考普通类、现场工程师班、订单班考生采用笔试的方式,试卷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三门在一套综合卷,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报考艺术类(美术)、中外合作办学考生,采用笔试的方式,试卷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门在一套综合卷,分值为语文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18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报考订单班的考生除参加校测笔试外,还需参加面试,分值为50分。(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订单班专业方可参加)不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订单班。
2.面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13:30-15:30
3.考试地点: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4.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18日—19日登陆我校2026年提前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tqzscx.wxgyxy.edu.cn),确认身份后,缴费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五章录取规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第十八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校将对考生的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转换为5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
第十九条录取总分
1.报考普通类、现场工程师班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校测成绩单科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2.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若总分相同,按考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单科素描、速写、色彩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3.报考订单班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校测成绩单科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1.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江苏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订单班专业的考生,按中外合作办学、订单班的计划提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如达到普通类8合格,艺术(美术)类6合格、美术专业省统考175分报名条件可继续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据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3.专业调剂规则: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026年4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4月14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学校提出申请,并按学校提前招生章程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 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具体我校是否参加第二轮以及第二轮的专业、计划、测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第六章其他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来我校参加校测的考生需缴纳校测费用60元/人。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9800元。
因退学、转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终止在本校学习时,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从办理离校手续当日算起)按月退还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核算。
第二十六条住宿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生公寓4—6人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1500元标准不等。学生公寓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高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700-47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学年;设有勤工助学、路费补贴、伙食补贴等资助项目,相关政策详见《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学校在7月初之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录取。
第二十九条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14206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710055、81710066、81710077、81710088、81710099
招生传真:0510-81710121
电子信箱:zhaosheng@wxgyxy.cn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0-81710017
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ljc@wxgyxy.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wxgyxy.edu.cn/
第三十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就业处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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