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6年河北省内普通专升本主要招生
一、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专业
1.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立足河北省基础教育的发展与需求,旨在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
(2)核心课程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高级
(3)就业方向
本专业就业方向主要包括:升学就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各级各类院校及研究所从事
2.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特别是京津冀地区计算机技术领域的发展需求,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与修养,遵守
(2)核心课程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离散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操作系统、
(3)就业方向
本专业就业出口主要包括:升学就读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软硬件企业、国家机关以及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技术部门、教育服务部门等单位,从事
三、报名、考试及录取
1. 报名要求
考生须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调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类及科目设置的通知》(冀教学〔2023〕19号)要求参加报名及全省统一考试。所有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专科(高职)专业大体对应。各类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遵循相应报名流程填报信息,按照《2026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本专科专业(类)对照表》选择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相关报考信息。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
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及流程、资格审核相关要求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5〕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09号)和《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考公告》为准。
2. 考试及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简称“专业综合考核”,下同)两部分,总分500分。公共文化考试包含政治、
考生类型 | 考试科目 | |||
政治 | 专业考核科目1 | 专业考核科目2 | ||
应届高职毕业生 | √ | √ | √ | √ |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 √ | √ | √ | √ |
原建档立卡考生 | √ | √ | √ | √ |
技能拔尖人才 | √ | √ | √ |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含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 — | — | √ | √ |
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 | — | — | — |
注:表格内容源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考公告》
考试(考核)说明及招生计划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成绩复核、志愿填报及录取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四、河北省内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学费标准 | 学制 | 备注 |
140 | 5390 | 2年 | 在附属 | |
140 | 5390 | 2年 | 在附属 |
*上述计划为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包含建档立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费标准按照全日制4年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规则
1.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各联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2.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 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
六、学籍管理
1.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报到前原则上不更改姓名与身份证号,不过度整容,防止入学报到时与报名信息无法准确识别。被录取的考生应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2. 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
七、其他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
学校标识码:4113010094
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裕华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红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56号(附属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c.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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