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394
学校简介: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旅游类高职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学校总面积1226亩,其中九龙湖校区为主校区,占地893亩,北望高旻寺、南眺扬子江、西依古运河、东临凤栖湖。学校集萃扬州园林精华,校园小桥流水,建筑古朴雅致,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毓秀路88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类型:全日制专科文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简章,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校测等工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六条 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 | 报考所需合格科目要求 |
普通类专业 | 8门及以上合格 |
艺术类专业 (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 | 5门及以上合格 |
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其中体检受限代码为22,即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可不予录取的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工艺美术品设计。
第八条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至14日,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第二轮:4月14日9:00至15:00。
3.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 考试方式及成绩评定
学校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校测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满分200分。笔试对象包含所有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总分130分,由学校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对考生进行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综合测试,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思想政治3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7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历史文化、信息素养、职业认知、逻辑思维等。
1.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共计10门,每合格一门得10分(不合格不得分),满分100分;校测满分2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未参加校测的考生不予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共计10门,每合格一门得10分(不合格不得分),满分100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校测满分2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未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及校测的考生不予录取。
3.校测安排:
校测时间 | 第一轮 | 第二轮 |
3月22日上午 | 4月19日上午 |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如有调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果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第一轮录取完成所有招生计划,则不再参加第二轮招生。
4.校测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按照60元/人收取。
5.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依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服从志愿调剂考生在同类别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达到专业投档线,且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普通类专科专业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中语文+数学成绩、校测成绩中语文成绩、校测成绩中数学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校测成绩中语文+数学成绩、校测成绩中语文成绩、校测成绩中数学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政策加分项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和《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 48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奖、助、贷、勤、补、免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奖助体系。奖学金最高金额达10000元/生/学年,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87431801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jstc.edu.cn/zs/
第十六条 监督投诉方式
举报电话:0514-87437755
电子邮箱:jslyjwb@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毓秀路88号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简章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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