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040214
学 制:四年
层 次:全日制本科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
专业名称 |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运动等级要求 |
非守门员 | 180 | 二级及以上 | |
守门员 | 20 |
三、学费标准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考生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五、报名
(一)报名程序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考生在规定的注册、报名时间内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二)注册、报名时间
夏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三)考试缴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政治、
2.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0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9日 | 政治 |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科目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考试安排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3.相关要求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要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二)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对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项目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录取结束项目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项目,调整项目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对应项目第一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线。
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较高者;如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政治、数学、
(四)学校根据《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五)
(六)考生若已报名
(七)2026年5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学校对2026年
九、复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经查实,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生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十公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
十一、特别声明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十二、其他事项
(一)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
十三、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zs.hebic.cn
咨询电话:0311-85334781
邮 箱:zs@hebic.cn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05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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