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52号)要求,为确保我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填报志愿时间
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6年3月2日—3月6日;如一次录取计划未完成,于2026年4月8日—4月10日进行二次征集志愿。
三、考试费缴费标准及办法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184号)文件要求,考生须在网报志愿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我院单招考试缴费系统线上缴纳200元/人的考试费用。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概不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按照学院官网通告时间(一次单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3月15日—3月21日,二次单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5日)登录指定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及考点、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线下集中机考。
(二)考点、考场设置:根据报考生源属地人数情况,拟定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乌兰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区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居住地就近选择考点,考生所在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时间
一次单招考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3月22日;二次单招考试时间:2026年4月15日。
七、考试科目
(一)普通类
1.普通A类考生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为合格的(成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高中应届毕业生(认定标准:普通类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绩均应合格;普通类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成绩均应合格;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均应合格,物理/历史有一科成绩合格则视为合格):历史类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并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折算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物理类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并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折算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
2.普通B类考生
未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或物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
(二)对口招生类
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按考生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150分,职业技能150分。
八、单招免试录取条件
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以及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到获奖相关专业。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仍需网上填报专业志愿,并于单招网报志愿结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现场审核,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不占用我院录取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
九、上报考生成绩时间
本校单招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成绩(一次2026年3月24日,二次2026年4月18日)。公示无异议,通过网络平台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一次2026年3月29日前,二次2026年4月22日前)。
十、录取方式
按照“分数清”录取,即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A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普通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口招生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公示与报备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一次2026年3月28日,二次2026年4月22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一次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6年4月1日前完成上报,二次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6年4月26日前完成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报到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对新生的身份信息、考籍档案等进行全面复查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高考报名和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凡高考报名及申请免考资格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均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凡在我院高职单招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自治区教育厅取消其2026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十四、招生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单招考试与录取全过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5890045。
十五、招生联系电话
0476-5890310 、0476-5890311
十六、学院官网
十七、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小河沿大街5号
十八、声明及其他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考生勿信社会机构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本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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