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13945
在陕招生代码:811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 邮编:710014
学校网址:https://www.xat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xat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考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考生资格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九条 申请学校时间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第十条 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
(一)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
(1)职业适应性
“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
(2)职业技能
“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
(三)计分办法: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为考核总成绩,满分600分。
第十一条 免试人员资格审查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无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认定按满分计。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可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以上两类人员须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退役士兵如退役证、高中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技能拔尖人才如国省级获奖证书、学生证和身份证),于2026年3月9日9:00-16:00来我校招生办公室(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填报专业志愿
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6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xtzypc.sxlzsoft.com(手机登录网址:https://xtzypc.sxlzsoft.com/phone)填报专业志愿。未填报专业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招生专业分为两个专业类,第一类为包含
完成专业志愿填报的考生,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管理平台,打印包含本人照片的准考证及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体测表(拟报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需打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考试,凭体测表和身份证参加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
拟报考我校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27日至3月29日每天9:00至16:00参加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
第十五条 预录取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我校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的预录取。学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报到注册
被预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9日每天8:30至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须签署“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职教单招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知晓书。
逾期未报到注册,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录取备案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正式录取备案后,我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理解清楚要求含义,慎重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分为物理、历史、三校生三种类型,录取比例根据各类型有效成绩人数比例确定。
根据考生类型,将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语文、数学、
(三)轨道交通类专业只录取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
(四)
(五)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
一般专业类 6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5个专业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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