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5〕1163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学校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规定,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14030
陕招生代码:8058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专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简介:
学校紧紧围绕
学校推进职业本科教育改革,开设专升本提高班,实现专科学生校内升本学习发展。作为西安高新区、西咸新区、西安航空基地、西安航天基地、榆林高新区等国家级新区“人才培养基地”,面向区内中兴、华为、特变电工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培养了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端技能人才,为陕西经济社会和信息产业发展、教育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268号
邮编:710125 学校网址:http://www.xivu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
招生信息网:http://www.xivuedu.com/stu/index.php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招生监督电话:029—8561081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九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第十条 申请我校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材料,接受学校资格审查。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2026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考试450分。按照普高生与三校生有效成绩人数确定招生计划比例。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
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
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
3.职业技能考试时间
学校共组织5次职业技能考试,每次考试按专业类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3月19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3日。每日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考试地点: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多元考核、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力及“三校生”,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其
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学校遵循考生志愿,按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也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省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等各项要求,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第八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6年4月6日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成绩与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预录取考生必须是同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4月7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9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递补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为我校已上报成绩库的考生,且未到其他任何高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我校于4月13日上报递补预录取信息,递补考生于4月17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已知晓这一政策的知晓书。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九章 收费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一章 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预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
第二十二条 我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历文凭等方面和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二章 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268号
联系电话:029-85610683、85610685、85610689
传真电话:029-85610805
学校网址:www.xivuedu.com 邮编:710125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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