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12830,在陕招生代码:812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现设有公路工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邮编: 710018;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邮编:710014;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8509号(通远校区),邮编:710200。
学校网址:www.scct.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决议。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 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招生章程、计划,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2.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6年3月16日12:00至3月18日17:00登录学校分类考试报名系统(学校官网报名入口http://www.scct.cn/),填报专业志愿,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也可来学校(文景校区)办理以上相关手续。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不收报名费。考生报名前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ct.cn/zswx/)或报名系统查看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招生专业分为两个类型,第一类型最多可选报6个专业,第二类型可选报3个专业。专业志愿后设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表态栏,不选择视为不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第一类型包含有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
4.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4日至3月6日携带获奖证书向我校文景校区招生办公室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10日至3月1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ct.cn/zswx/)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 一)文化素质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
1.职业适应性
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
2.职业技能
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一)文化素质
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和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8509号(通远校区)。
第十五条 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将所有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
第十七条 预录取的考生于2026年4月9日17 :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到注册截止后,我校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次预录取报到注册后,如计划缺额超过总计划的3%,学校将对个别专业进行递补录取。具体情况以我校公告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笔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
第二十一条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
1.我校只认可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2.学校只录取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考生分数,淘汰比例(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等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带暖气)标准分别为:650元/生·学年、8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宿舍实际条件为准。
维特利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28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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