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高新校区(校本部)、松林路北校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高新校区(校本部)地址: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
松林路北校区(
松林路南校区(
芹河校区(医学院)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芹河新区谷地峁;
钟楼山校区(人文社科学院)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钟楼山115号;
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
招生信息网: http://www.yulinvtc.edu.cn/zsw
招生咨询电话:400-883-81490912-34560043456123
传真:0912-3456004
电子信箱:zsb14318@163.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分类考试招生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7:00登录我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ylzypc.yulinvtc.com.cn),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大类,在同一大类内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设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表态栏,并于3月16日17:00前自主打印准考证,学校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 分类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 我校于2026年3月21日、3月22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文化素质
申请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省级统考。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四条 职业适应性
学校分资源环境与土建类、装备制造类、医药生化类、农林牧渔类、
1.职业适应性
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
2.职业技能
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按专业大类须参加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分类考试招生
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我校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yulinvtc.edu.cn/zsw)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3月31日至4月1日期间复核成绩。
第七章 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
第十七条 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预录取考生姓名、考生号、预录取专业等信息)。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计划缺额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计划3%,学校将申请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仅限参加我校分类招生考试且首次未被我校预录取、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考生。
第八章 分类考试招生报到注册
第二十条 被我校首次预录取考生按照学校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于2026年4月8日8:00至4月9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预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包括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通过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在我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6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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