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2026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严格规范跨地区中职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有序、高效开展,现将经教育行政部门与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具备春季跨地区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务必加强对本辖区内春季跨市(州)招生学校的规范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招生政策精准落实。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内容与形式,秉持依法依规原则,为学校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招生服务,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规范招生主体,严明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应选派本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承担跨市(州)招生任务,并严格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职招生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严禁借助非法中介开展招生活动。未列入公布名单的院校,一律不得进行春季跨市(州)招生宣传与招生行为。
三、实施阳光工程,坚守廉洁底线。各地各校要全面、严格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严守招生纪律红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廉洁自律、规范有序,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
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春季中职跨地区招生工作,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附件:1.
贵州省2026年春季跨地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名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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