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章程》,现就2026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免试和申请加分规定
1.在校期间获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2.参加地级市人社或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与赛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可向学院申请加分,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3.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二、提交申请材料安排
申请免试或加分的考生,于2月22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1份、《免试申请表》1份或《加分申请表》1份、《个人承诺书》1份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寄地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535-6385511,邮编:264006。
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加分或免试资格。
免试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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