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2026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6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体育局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湖南省院校代号:4341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
“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2年5月由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和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58年)合并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达到“优秀”等级,2015年建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被评为“省直文明校园”“省文明高等学校”“省平安高校”“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火箭军军士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先后培养了龚智超、杨霞、龙清泉、贾一凡、张雅怡、罗诗芳等12名奥运冠军,骆宗诗、邓丽娟等70余名世界冠军以及320余名亚洲、全国冠军被誉为冠军的摇篮和高端体育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约500亩,现有教职员工350人,在籍在校学生6300余人,设置有体育健身与健康促进学院、军士教育学院等七院一校8个教学机构和3个教辅机构。设有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等12个专业;拥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基地),7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个校企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制定了3个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和1个国家专业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连续在金苹果高职院校分专业类竞争力排行榜中名列体育类专业榜首。
学院坚持“办人民满意大学、育卓越体育工匠”的办学目标,凝炼了“让兴趣在学习中产生、让思路在研究中激活、让能力在训练中提高、让素质在竞赛中养成、让才干在创新创业中历练”的卓越体育工匠育人理念,构建了“五格五能”目标环、“政行企校社”机制环、“学研训赛融”教学环、“真善美实创”活动环、“行企社校生”评价环五环相扣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专业领域的体教、体医、体艺、体产、体军五大融合专业特色,构建了培育卓越体育工匠的五环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卓越竞技体育人才、小学体育教师、军事体能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保健康复人员、体育经营管理人员等体育行业企业急需的卓越体育工匠,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在第26-32届奥运会和7-14届全运会上连创辉煌,为湖南竞技体育跻身和巩固全国前列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荣获“全运会完成任务先进集体”“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在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力促湖南体育代表团以25金、13银、9铜共47枚奖牌创造了历史最佳成绩。在2023年第十九届亚运会上,力促湖南体育代表队再次获得4金2银1铜的好成绩。在2024年巴黎奥运会上,为湖南体育代表队以4金5银3铜的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人才培养硕果累累。2024年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及优秀创作奖,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金奖,在中国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展示赛、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学院专升本升学率逐年提高,涌现了张子恒、金倩倩为代表的专科毕业即考研上岸的学生。学院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2021年开展的“院校满意度”评价排行榜中位居全国第25位、湖南省第1位;在中国教育在线“榜样力量·2022年度教育盛典”评选中,荣获“2022年度湖南省最受中学信赖高职院校”荣誉称号。我院在2025年高职院校和专业竞争力排行榜中获8项全国第一,有7个专业名列2025年高职专业竞争力榜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录取操作等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评卷评分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校网站https://zs.hntyxy.net/p63/ddzs.html和“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我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E类招生对象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等四类社会人员。
第十一条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拟报考A类和B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仔细了解阅知各专业填报要求,有成绩或证书要求才能填报的专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考本章程第十四条“单招计划及专业”内的注解;拟报考D类和E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2882855,联系QQ:413918393,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邮箱)。
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X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一年以上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他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拟报考A类和B类有过往成绩要求的专业,其资格须按时间要求提交成绩证明材料,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报考D类和E类的考生,其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单独招生网(https://zs.hntyxy.net/p63/ddzs.html)公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数为准。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专业组一 | 运动训练(篮球) | 4600 |
运动训练(足球) | 4600 | |
运动训练(排球) | 4600 | |
运动训练(羽毛球) | 4600 | |
运动训练(跆拳道) | 4600 | |
运动训练(乒乓球) | 4600 | |
运动训练(田径) | 4600 | |
运动训练(游泳) | 4600 | |
注:运动训练专业以上专业方向需具备该项目市级(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比赛或以上级别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成绩,报考考生需在2月24日17:00前将成绩证明材料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413918393@qq.com,未按要求发送成绩证明材料报考的,视作无效志愿,后果考生自负。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篮球) | 4600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足球) | 4600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羽毛球) | 4600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乒乓球) | 4600 | |
注:运动训练专业政府专职消防员各方向,考生除参加专项考试,还需进行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两个项目的测试,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见我校单独招生网https://www.hntyxy.net/dzw.jhtml。 | ||
运动训练(专项素质训练) | 4600 | |
注:报考运动训练(专项素质训练)的考生,需具备省运会前六名、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八名运动成绩或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报考考生需在2月24日17:00前将成绩证明材料或运动员等级证书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413918393@qq.com,未按要求发送证明材料报考的,视作无效志愿,后果考生自负。 | ||
运动训练(篮球学徒制) | 4600 | |
运动训练(足球学徒制) | 4600 | |
运动训练(羽毛球学徒制) | 4600 | |
运动训练(篮球裁判) | 4600 | |
运动训练(足球裁判) | 4600 | |
运动训练(幼儿体育) | 4600 | |
专业组二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 | 4600 |
民族传统体育(散打) | 4600 | |
专业组三 | 国际标准舞 | 7500 |
专业组四 | 社会体育(跆拳道) | 4600 |
社会体育(户外) | 4600 | |
社会体育(围棋) | 4600 | |
社会体育(匹克球) | 4600 | |
体能训练 | 4600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4600 | |
专业组五 |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 4600 |
专业组六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4600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5500 | |
专业组七 | 体育运营与管理(科技体育) | 4600 |
体育运营与管理(篮球) | 46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棒垒球) | 46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游泳健身) | 46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田径) | 46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跆拳道) | 46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轮滑) | 4600 | |
专业组八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4600 |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D类或E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D类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3人。
3.E类计划30人,国际标准舞专业10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人;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10人。考生可在上述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六条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八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其中文化素质占总分30%,职业技能占总分70%。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技能展示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具体测试方式参考我校单独招生网各项目测试方法,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单独招生网(https://zs.hntyxy.net/p63/ddzs.html)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负责组织,采取技能展示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D类和E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技能展示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4.针对所有类别考生,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及方向对应各考试项目进行,详情见下表: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测试项目 |
专业组一 | 运动训练(篮球) | 篮球 |
运动训练(足球) | 足球 | |
运动训练(排球) | 排球 | |
运动训练(羽毛球) | 羽毛球 | |
运动训练(跆拳道) | 跆拳道 | |
运动训练(乒乓球) | 乒乓球 | |
运动训练(田径) | 田径单项 | |
运动训练(游泳) | 游泳 | |
运动训练(篮球学徒制) | 篮球 | |
运动训练(足球学徒制) | 足球 | |
运动训练(羽毛球学徒制) | 羽毛球 | |
运动训练(篮球裁判) | 篮球 | |
运动训练(足球裁判) | 足球 | |
运动训练(专项素质训练) | 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体操、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散打、乒乓球、匹克球、田径、健身、游泳、体育综合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篮球) | 篮球+引体向上+1000m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足球) | 足球+引体向上+1000m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羽毛球) | 羽毛球+引体向上+1000m |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乒乓球) | 乒乓球+引体向上+1000m | |
运动训练(幼儿体育) | 幼儿体育 | |
专业组二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 | 武术套路 |
民族传统体育(散打) | 散打 | |
专业组三 | 国际标准舞 | 国际标准舞 |
专业组四 | 社会体育(跆拳道) | 跆拳道 |
社会体育(户外) | 户外专项体能、速度攀岩 | |
社会体育(围棋) | 围棋 | |
社会体育(匹克球) | 匹克球 | |
体能训练 | 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体操、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散打、乒乓球、匹克球、田径、健身、游泳、体育综合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篮球、排球、羽毛球、体操、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散打、乒乓球、匹克球、田径、健身、游泳、体育综合 | |
专业组五 |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 高尔夫专项技能 |
专业组六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电子竞技专项技能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融媒体技术专项技能 | |
专业组七 | 体育运营与管理(科技体育) | 科技体育专项技能 |
体育运营与管理(篮球) | 篮球 | |
体育运营与管理(棒垒球) | 棒垒球 | |
体育运营与管理(游泳健身) | 游泳健身运营、田径、健身、游泳 | |
体育运营与管理(田径) | 田径单项 | |
体育运营与管理(跆拳道) | 跆拳道 | |
体育运营与管理(轮滑) | 轮滑 | |
专业组八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体操、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散打、乒乓球、匹克球、田径、健身、游泳、体育综合 |
第十九条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总成绩×0.3×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7×2。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0.3×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7×2。
3.D类和E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7×2。
第二十条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单独招生网(https://zs.hntyxy.net/p63/ddzs.html)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2日17:00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至学校XX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882855,联系QQ:413918393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邮箱)。学校将在单独招生网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15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内容 |
3月14日 | 职业技能 | 10:00-11:00 | 运动训练(政府专职消防员方向)考生体能(1000m、引体向上)测试 |
职业技能 | 13:30-18:00 | 专项测试(不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 | |
3月15日 | 文化素质 | 9:00-11:30 | 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
职业技能 | 13:30-18:00 | 专项测试(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 |
说明: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综合总成绩=文化成绩×0.3×2+职业技能成绩×0.7×2。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8日—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1日—12日自助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https://zs.hntyxy.net/p63/ddzs.html)或“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0731-82882855,联系QQ:413918393。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第一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D类和E类的考生,如D类或E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职业技能成绩不低于252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专业优先、再按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考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学考数学科目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B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数学科目成绩、语文科目成绩、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D类和E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D类和E类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二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我校纪检监察处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六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2866970,举报邮箱:hntyxyjw@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八条资助政策,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等,金额分别为10000元、6000元、2000元。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三十九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校官网、“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hntyxy.net/
招生网址:https://zs.hntyxy.net/p63/index.html
联系电话:0731-82882855
联系QQ:413918393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
纪检监督电话:0731-82866970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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