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00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 制:三年
第十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五章 招生及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八条 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
第十九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获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6年2月25日— 2月27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网 址 :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名考生可根据专业类别兼报1-3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报名流程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及缴费办法
参加2026年
第二十二条 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即可登陆
第七章 考试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组织,考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
2.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
1.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分值100分。
2.素质
综合能力为语文、数学、
第二十五条 考试时间及安排
1.考试时间:2026年
2.考试安排
考生本人通过
3.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其余考试规程等相关通知信息,请关注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1.单独招生录取
(1)按照各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在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
(3)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不占原定专业计划。
(4)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分专业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量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该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量不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数量仍不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
(5)按考生志愿意向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6)在单独招生考试计划内中若同类别、同专业考试总成绩相等,分别依次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分别依次按语文、数学、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1)按照综合评价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
(2)在素质
(3)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量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该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量不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数量仍不满足某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
(4)按考生志愿意向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5)在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计划内中若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分别依次根据考生的素质
3.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剩余的计划数可调其他专业录取。
4.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 1-3 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单招考生所报 1-3 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同一类别未满专业;综合评价考生所报 1-3 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未满专业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该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 1-3 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5.免试考生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
6.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按照正式录取名单与春夏考录取考生一同发放录取通知书。
7.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8.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9.所有通过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官网:https://www.dykj.edu.cn
咨询电话:0546—6876888 6883181
监督电话:0546—6881318
电子邮箱:ao@dykj.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邮政编码:257300
2026年
2026年
本章程由
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