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计划、学历、学位、学制和学费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招生项目 | 性别 | 招生小项 | 技术等级资格要求 | 招生计划 | |
篮球 | 男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5人 | ||
女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5人 | |||
足球 | 男 | 非守门员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0人 | |
男 | 守门员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人 | ||
田径 | 径赛 | 男 | 400米,400米栏,5000米,10000米,10000米场地竞走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5人 |
女 | 100米栏,400米,800米,5000米,5000米场地竞走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6人 | ||
田赛 | 男 | 跳远、三级跳远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人 | |
女 | 跳高、三级跳远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人 | ||
网球 | 男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人 | ||
女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3人 | |||
合计 | 60人 | ||||
注:以上各招生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学校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项目间调整。篮球项目考生使用五人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
(二)学历、学位和学制
(三)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其中足球项目要求具备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三)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以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须知
(一)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2.注册:考生于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于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我校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均视为报考无效且无法重新报名。
(二)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三)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四、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考试地点: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规则
(一)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我校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篮球(男子)75分、篮球(女子)71分、足球(男子,非守门员)60分、足球(男子,守门员)60分、田径(男子,径赛)85分、田径(男子,田赛)86分、田径(女子,径赛)86分、田径(女子,田赛)93分、网球(男子)50分、网球(女子)50分。
(三)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录取排名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篮球项目分男女;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田径(径赛)项目分男女,不分小项;田径(田赛)项目分男女,不分小项;网球项目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时,如同一招生项目的考生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
(六)对于同一招生项目,除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考生已被全部录取的情况外,第二志愿录取考生的综合分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综合分最低分。
(七)计划调整办法:若某一项目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该项目空余计划直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在第二志愿录取过程中,先对所有第一志愿未录满的项目按照本简章中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各分项目空余的招生计划汇总后,视生源情况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照篮球(女子)、篮球(男子)、田径(男子,径赛)、田径(女子,径赛)、田径(男子,田赛)、田径(女子,田赛)、足球(男子,非守门员)、足球(男子,守门员)、网球(女子)、网球(男子)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所有空余计划或者空余计划内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全部录完。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调整。
(八)预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
(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项成绩的复测和身份的复核,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录取到我校
(四)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
(五)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
七、监督机制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咨询电话:(027)68893559(人才培养咨询)
(027)68862888(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QQ:3824115720(人才培养咨询)
800848539(招生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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