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宽中职学生升学渠道,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开展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为保障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对口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常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校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规划,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的范围、条件
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
住宿收费标准: 八人间,1400元/生·年。
我院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养费、
第十一条 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考试
考试时间按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语文、
2.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公共必修课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语文、
3.舞蹈类专业
(1)舞蹈专业(分为艺术舞蹈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三条 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考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普通类、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按语文·
第十六 体检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所在省考试院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学校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中职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制订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服兵役国
第二十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371-62809602(学校纪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470
联系电话:0371-62809555(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haolinkungf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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