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4145013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址
鹏飞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
武鸣校区 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588号
中尧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15号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3年,占地面积1600多亩,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
学校目前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办有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广告艺术设计等53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模范教师、广西教学名师、卓越学者和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拔尖人才领衔的优秀教师队伍,高级职称专技人员占教职工总数24.2%,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5.1%。
学校经过70余年改革发展历程,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发展,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全国和广西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16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单位)。
第六条 学历证书信息: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 考试招生类型
我校职教高考主要包括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及社会人员(退役军人)统一考试。
对口考试的招生类型:免试考生、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单招考试的招生类型:免试考生、退役军人考生、普通考生。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对口考试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单招考试招生对象: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对口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2.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2)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报考。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对口考试(含本科对口招生、高职对口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单招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2.2014年以来(含2014年)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3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报名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2)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外来人员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单招考试(含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十条 考试科目
一、对口考试考生
(一)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
(二)公共基础课:选择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考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专业基础综合课: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特点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不考专业基础综合课。
(四)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公共基础课”需选考“数学”;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专业时,“公共基础课”需选考“英语”。
二、单招考试考生
(一)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公共基础课: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数,每门满分100分。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参加高二学年上学期(2024年下半年)首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该次考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为首考合格线。2026年应届毕业生首考合格的,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参加首考的,须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以相应科目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取得合格成绩的,均以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区外转入的2026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如已参加了我区2024年下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则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如其已参加区外学业水平考试或其他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则以我区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结合普通高中学业实际,不区分专业类别,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设的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课程进行合卷测试。满分3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
(四)退役军人考生免公共基础课考试(即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只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人数(详见下表)。
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c.gxgsxy.edu.cn)公布,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类型 | 学制 | 所属专业大类 | 招收考生类型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1. 单招免试计划 2. 单招退役军人计划 3. 单招普通计划 4.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5.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6. 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1. 单招考试退役军人考生 2.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3.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4. 对口考试报考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5. 对口考试报考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
会计学院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5301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审计 | 530303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会计学院 | 会计信息管理 | 530304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财金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302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财金学院 | 金融科技应用 | 530202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财金学院 | 保险实务 | 530203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财金学院 | 财富管理 | 530205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财金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303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5306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530602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 530805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三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职业指导与服务 | 590209 | 三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三年 | 装备制造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储备物资储藏与管理 | 590212 | 三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智能物流技术 | 530809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分析检验技术 | 470208 | 三年 | 生物与化工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食品贮运与营销 | 490106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 | 490301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粮油与管理学院 | 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 490302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市场营销 | 530605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农村电子商务 | 530705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560216 | 三年 | 新闻传播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三年 | 医药卫生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三年 | 旅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三年 | 旅游大类 | ||
经贸与康旅学院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三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
人工智能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
人工智能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
人工智能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
智慧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
智慧设计学院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
智慧设计学院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4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
智慧设计学院 | 展示艺术设计 | 550110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投档规则
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身份、选考科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等,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我校投档。
二、“对口专科免试计划”和“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对口专科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单招免试计划”“单招退役军人计划”“单招普通计划”依次向我校投档。
第十三条 排序规则
一、获得对口考试免试资格考生
(一)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以下顺序排序:1.世界级获奖,2.国家级一等奖(或金牌、金奖),3.国家级银牌,4.国家级铜牌,5.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6.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优胜奖),7.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牌、金奖),8.自治区级银牌,9.自治区级铜牌。
(二)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等级排序。
(三)当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时,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公共基础课总成绩,2.语文科成绩,3.数学科成绩,4.英语科成绩。
其中,免试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的不同,只有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成绩。
二、其他对口考试考生
(一)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总成绩,2.公共基础课总成绩,3.专业基础综合课总成绩,4.语文科成绩,5.数学科成绩,6.英语科成绩,7.专业基础课1成绩,8.专业基础课2成绩,9.专业基础课3成绩。
(二)其中,技能类录取方式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的不同,只有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成绩,综合类录取方式考生无专业基础综合课成绩。
三、获得单招考试免试资格考生
(一)按以下顺序排序:1.国家级表彰奖励,2.省部级表彰奖励,3.市级表彰奖励,4.县级表彰奖励,5.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二)当考生所获奖励级别相同时,按等级排序。
(三)当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时,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2.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成绩,3.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成绩,4.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成绩。
四、单招考试退役军人考生
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2.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成绩,3.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成绩,4.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成绩。
五、其他单招考试考生
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总成绩,2.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之和,3.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4.语文科成绩,5.数学科成绩,6.外语科成绩,7.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成绩,8.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成绩,9.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成绩。
第十四条 加分政策
职教高考参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桂教规范〔2020〕3号)为基本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一定分值。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变更加分政策的,由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我校对于未完成使用的免试计划,在录取时调至普通计划使用。
二、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按本简章的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按本简章的排序规则执行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本简章的排序规则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网站的招生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单招录取新生采用半工半读学习模式,培养年限3-5 年,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或学校寒暑假期间参加教学活动。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费。
一、学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详见下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6500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530101 | 三年 | 5500 |
大数据与审计 | 530303 | 三年 | 6500 |
会计信息管理 | 530304 | 三年 | 650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30201 | 三年 | 6500 |
金融科技应用 | 530202 | 三年 | 6500 |
保险实务 | 530203 | 三年 | 5500 |
财富管理 | 530205 | 三年 | 6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30301 | 三年 | 6500 |
工商企业管理 | 530601 | 三年 | 5500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530602 | 三年 | 6000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三年 | 6500 |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 530805 | 三年 | 6500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三年 | 6500 |
职业指导与服务 | 590209 | 三年 | 65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三年 | 6500 |
储备物资储藏与管理 | 590212 | 三年 | 6500 |
智能物流技术 | 530809 | 三年 | 6500 |
分析检验技术 | 470208 | 三年 | 6500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三年 | 65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三年 | 6500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三年 | 6500 |
食品贮运与营销 | 490106 | 三年 | 4000 |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 | 490301 | 三年 | 4000 |
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 490302 | 三年 | 65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三年 | 6500 |
市场营销 | 530605 | 三年 | 65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650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三年 | 6500 |
农村电子商务 | 530705 | 三年 | 6500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560216 | 三年 | 65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三年 | 65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三年 | 6500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三年 | 60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三年 | 550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三年 | 6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65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5500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三年 | 5500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三年 | 6500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三年 | 7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三年 | 6500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三年 | 5500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4 | 三年 | 6500 |
展示艺术设计 | 550110 | 三年 | 6500 |
二、住宿费:鹏飞校区1150元/人·床·学年(八人间)、1300元/人·床·学年(六人间)、1550元/人·床·学年(四人间)、1800元/人·床·学年(二人间);武鸣校区1350/人·床·学年(六人间)、1550元/人·床·学年(四人间)、二人间(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备案为准);中尧校区除四人间收费标准为950元/人·床·学年、其余房型收费标准均为1100元/人·床·学年。住宿费按实际入住房型及对应的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三、教材费:学校负责组织教材供应商的招标采购工作,不代收教材费,届时由学生与教材供应商进行购买与结算。
四、体检费:代收,用于新生入学体检,最终以当年实际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建立有奖、助、贷、勤、补资助政策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二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就业工作处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公布后,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以下校区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
鹏飞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邮政编码:530007)
武鸣校区 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588号(邮政编码:530199)
中尧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15号(邮政编码:530003)
第二十六条 通讯联系及信息查询方式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315159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8:50—12:00,14:40—17:10)
2.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71-235946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8:50—12:00,14:40—17:10)
3.监督举报邮箱:gxgsxyjjs@163.com
4.学校招生网站:http://zjc.gxgsxy.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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