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培正学院2025年
普通专升本
退役士兵招生简章

01

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考查及报名办法
02



01
考查办法
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我校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依据最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02
报名方式
预报名时间。预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为2025年1月之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09:00-13日18:00;
第二时段为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其他时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
退役士兵的报名方式与普通类考生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一致,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以供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03
综合考查要求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0日-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部分专业组(如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秘书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等)有前置专业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了解清楚。如因不符合我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我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并扫描下文二维码“广东培正学院财务处”进入我校财务处公众号“广东培正学院财务处”,依次点击“校外人员”、“退役士兵综合考查报考费”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40元/人,缴费时间:3月20日至3月31日。

微信公众号
“广东培正学院财务处”
03

我校综合考察办法
享受免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通过我校综合考查参加录取。


01
考查方式
我校综合考查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 考试时间:2025年4月9日19:30-21:00
2. 考试地点:线上考试(考试平台另行通知)
3. 考试形式:线上开卷考试
4. 考试时长:90分钟
5. 考试分值:满分100分钟
6. 各招生专业综合考查线上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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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退役士兵考试大纲
注:1. 以上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等信息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公布的为准;
2. 学费:31800-36000元/学年;住宿费:3200-4500元/学年。
04

温馨提示


1.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2.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打印准考证和综合考查具体地点等事项安排,我校后续将通过短信和微信公众号推文等形式公示通知。
5.招生简章所涉及事项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或招生微信公众号通知。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05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peizheng.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b.peizheng.edu.cn/
E-mail: zsjyc@peizheng.com
招生热线:020-86710202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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