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
第二条 学校的对口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简章和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四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现有郑州、许昌两个校区。
郑州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50号(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东1000米);咨询电话:0371-85302888。
许昌校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永昌东路266号;咨询电话:0374-5559888。
2026年对口专科专业安排在我校许昌校区招生,学生报考志愿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网址:https://www.zykj.edu.cn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层次教育。
第十条 学校简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对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学校对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实际,科学安排对口专业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对口录取工作,并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对口专科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自动调剂到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第十九条 以上录取规则若有变动,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 号文件精神,执行我校2021年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对口专科学费:文科类15000元/年•生,理科类15000元/年•生,艺术类15000元/年•生。
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构建多措并举的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口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的具体奖助措施如下: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二)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生,三等助学金3000元/年•生。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服兵役国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对口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二条 对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对口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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