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招生免试入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25〕3047号)精神,积极推进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免试对象及条件
符合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免考,申请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相符。
(一)免试入学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
1. 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 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4.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 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 退役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免职业技能考试条件
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考试,仍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符合免文化素质考试条件者除外)。
(三)免文化素质考试条件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考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单列特殊群体计划专业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二、申请材料及方式
(一)申请材料
1.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 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 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须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上传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 报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5. 退役军人考生:退役证明材料、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扫描件(申请免试入学需提供);
6.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申请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农民工需提交农村区域户籍、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7. 申请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交: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8. 申请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其中之一材料: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获奖证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获奖证书、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规范上传到报名系统。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1月11日17:30;
提交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上传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件;
退役军人专项材料:退役军人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或免试入学的,需额外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退役证明和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及录取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组建由招生办、教务处及相关系部人员构成的7 人审核小组,专项开展审核工作,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初审,核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报考专业的匹配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补充要求。
(二)资格复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实获奖等级、证书真伪及专业相关性。
(三)公示及录取
第一轮预录取:2026年1月22日前,学校根据免试入学条件确定第一轮预录取名单,若某专业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免试招生计划数,按获奖等级高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的,由学校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第二轮预录取:2026年1月26日前,对符合条件但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其重新填报的尚有免试计划的专业进行二次审核录取并公示;
备案及录取: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及学校招生网公布;
后续安排:未成功获得免试预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转入常规招生程序,符合免职业技能考试条件的仍可享受对应免考政策,需在2026年1月28日前补缴文化素质考试费。
四、成绩认定规则
1. 免试入学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综合成绩记满分400分;
2. 免文化素质考试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3. 免职业技能考试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或免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试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8289966、38283750
监督电话:18876837088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100号
本方案由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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