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邮编:26467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
2.
3.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对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6.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7.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分年度缴纳,如果上级部门收费政策有变化,按新政策执行。除学费外,还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退费按照《
第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七章 助学扶持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5-6925031
2.学校网址:http://www.sdbi.edu.cn
3.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sdbi.edu.cn
4.学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ban@sdbi.edu.cn
5.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sdswzyxy
6.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35-6925171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