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校概况
https://www.bsu.edu.cn/xxgk/xxjj/index.htm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项目
(一)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2.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体育强国”国家战略,服务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和国家竞技体育发展需求,旨在培养具有祖国至上、科学求实、国际视野、创新精神,掌握
3.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
4.修业年限:四年
5.授予学位:
(二)
1.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2.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为己任,培养具有良好武德修养、传统文化底蕴和国际化视野,扎实掌握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专项理论知识及较强的运动技能,具备推广、传播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能力,能在学校、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等相关部门,从事教学、训练、康养、推广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主要课程: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概论、
4.修业年限:四年
5.授予学位:
三、招生计划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四、报名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四)不在兴奋剂违例禁赛期内。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六)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七)考生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五、注册与考试时间
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时间请考生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
六、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项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内容为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
文化考试时间:3月28日至3月29日(周六、周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七、录取原则
(一)分项目招生计划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项目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项目计划不再做调整。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四)录取时,如遇综合分同分并列情况,则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经学校研究决定,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注册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二)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三)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
(六)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如已报名
(八)本简章由
(九)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九、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5年标准,2026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咨询电话:010-62989047(工作日9:00-11:00)
监督电话:010-62989450
电子邮箱:benzhao@b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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