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26年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
英文校名: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ainnu.edu.cn/
二、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22个。
(二)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类 | 学制 | 学费(人民币/学年) | 所在院系 |
1 | 四年 | 4180 | 初等 | |
2 | 四年 | 4180 | ||
3 | 四年 | 4620 | ||
4 | 四年 | 4180 | ||
5 | 四年 | 4620 | ||
6 | 四年 | 4620 | ||
7 | 四年 | 4180 | 文学院 | |
8 | 四年 | 4180 | 历史文 | |
9 | 四年 | 4620 | ||
10 | 四年 | 4620 | 外国语学院 | |
11 | 四年 | 4620 | ||
12 | 四年 | 462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3 | 四年 | 4620 | ||
14 | 四年 | 4620 | 数学与 | |
15 | 四年 | 462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
16 | 四年 | 462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
17 | 四年 | 4620 | ||
18 | 四年 | 4620 | ||
19 | 四年 | 4620 | 生命科学学院 | |
20 | 四年 | 4620 | ||
21 | 四年 | 4620 | 地理与 | |
22 | 四年 | 4180 | 国际 |
注:表中学费是2025年标准,2026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于1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于1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交流(港澳)中心将于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4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注: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取
(一)录取标准
除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于7月份开始,我校根据联招办投档的考生信息,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至联招办核准备案。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组织面试。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事宜届时参考《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规定收取;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
(七)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八、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完整的“奖、助、勤、贷、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非彤小可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以及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样化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及邮编:
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571127
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571158
电话:+86-898-65888710
传真:+86-898-65880571
E_mail:hszsb@hai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ainnu.edu.cn/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