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
第四条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高考小秘书”微信公众号是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和“高考小秘书”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本章程是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第七条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寻乌县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职业学校。2019年2月,学校被江西省教育厅认定为“江西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全省综合高中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6.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3人。学校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旁(文峰乡大路村东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定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招生工作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各阶段的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院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专业设有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高职阶段对接专业为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的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5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未被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本次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全省初中学考统考科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按照“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因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及未录满导致的缺额计划,将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
第七章 培养模式与学制
第十六条按照“初中起点、连续培养、中高融通”的办学原则进行分段培养。
第十七条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制为 5 年。培养过程中,前 3 学年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完成中职教育(取得中职阶段毕业证),学生可直接转段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在
第八章 学籍管理与毕业颁证
第十八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注册中职学籍;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由
第十九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以下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一)学费标准: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二)住宿费标准:360元/学年,多退少补。
(三)教材费标准:600元/学年,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以下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一)学费标准:
(二)住宿费标准:800元/学年。
(三)教材费标准:预收500元/学年,多退少补。
第十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
1.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797-2980701。
2.
(二)宣传公众号:
1.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寻乌职校”。
2.
(三)办学地址:
1.寻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旁(文峰乡大路村东坑)。
2.
第二十五条监督与申诉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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