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过低,请您升级浏览器
为了更好的使用优志愿产品,点击下载

谷歌浏览器

360极速浏览器

360安全浏览器

QQ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全国服务热线:400-181-5008
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开通VIP

收藏

分享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 来源:教育部 26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其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设置事项

所在省份

办学性质

1

设立大湾区大学

广东省

公办

2

设立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浙江省

民办

3

设立海南警察学院

海南省

公办

4

设立西安戏剧学

陕西省

公办

5

设立塔里木理工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民办

6

西藏农牧学院更名为西藏农牧大学

西藏自治区

公办

7

设立新疆理工职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办

8

设立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陕西省

公办

9

设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重庆市

公办

10

设立九江科技职业大学

江西省

民办

评论
说点什么吧
发布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

400-181-5008

优志愿将竭力为您提供帮助

(免长话费 )

教APP备31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