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其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 设置事项 | 所在省份 | 办学性质 |
1 | 设立大湾区大学 | 广东省 | 公办 |
2 | 设立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 浙江省 | 民办 |
3 | 设立海南警察学院 | 海南省 | 公办 |
4 | 设立西安 | 陕西省 | 公办 |
5 | 设立塔里木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民办 |
6 | 西藏自治区 | 公办 | |
7 | 设立新疆理工职业大学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办 |
8 | 设立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陕西省 | 公办 |
9 | 设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重庆市 | 公办 |
10 | 设立九江科技职业大学 | 江西省 | 民办 |
高招云直播